■宗和
本报讯 近日,仙岩镇剡溪村村民王三(化名)饲养的羊群多次啃食同村村民种植的玉米,引发激烈矛盾。经村调解委员会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这场因动物侵权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同时也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
据受害村民反映,王三的羊群已多次闯入农田啃食玉米,造成庄稼严重损毁。“眼睁睁看着玉米被啃得七零八落,损失实实在在,谁能不心疼?”村民们情绪激动,要求王三赔偿经济损失。而王三则坦言因人手不足存在看管困难,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度升级至多次报警。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责任:动物饲养人应当对损害承担侵权责任,“看管困难”不能成为免责理由。调解员指出,王三作为饲养人必须采取加固围栏、专人看管等措施,且多次损害事实表明其未尽到管理义务,责任更为突出。
经过多轮调解,王三最终认识到自身法律责任,承诺将通过调整放养方式、加强看管等措施避免损害再次发生。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受害村民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