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一批与生活相关的新规、条例实施,涉及个体工商户、药品安全……
推动个体工商户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10月25日,国务院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是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出台的,结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总体形势、问题困难和利益诉求,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体工商户长远健康发展。
更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10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新版《办法》完善了持有人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的调查评估要求,细化了持有人主动召回实施程序,督促和指导持有人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药品及时主动召回,切实履行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义务。
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10月26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均缴纳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批发环节税率为11%。新规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三项国家标准保障中小学数字教材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小学数字教材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数字教材出版活动的基本流程,对中小学数字教材提出了质量要求,给出了检测流程和检测方法,并提出了能够兼容教育领域和出版领域的整体方案。 (本报综合)